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室内维修粉刷项目,经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实施,现将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室内维修粉刷项目,项目预算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机关及局属单位公用资金。招标人为青海省药监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青海省药监局办公楼主楼及食堂辅楼,主要内容为房屋粉刷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 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4、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不接受一年内与局本级招标代理项目有关公司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前(不含本数)
2、递交方法:供应商应于工作日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省药监局办公室805室。
3、递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8号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待定
2、磋商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8号
六、其他公告内容
现场报名如下: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65621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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