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元旦、春节“双节”期间网络交易规范有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组织召开全省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座谈会。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等8家省直相关单位,西宁市、海北州、黄南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抖音、京东、西部优选、漠里优选等省内外网络交易平台及经营者代表共计40余人。与会各方围绕网络交易经营面临的现实困难、监管服务需求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交流,发布了《青海省网络消费品召回倡议书》,省市场监管局就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要履行网络交易平台“守门人”的责任。聚焦准入关,网络交易平台应严格落实经营者身份核验登记,杜绝无资质主体入驻。严把信息关,加强对商品信息及直播内容的监测,建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快速处置机制。抓实召回关,对缺陷消费品信息立即采取下架、屏蔽、断链等措施,并通知相关方。强化协同关,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技术支持,不得设置障碍,尤其要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与主播的合规管理。
要落实直播运营者与主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守法,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落实商品审核义务,对供应商资质、商品质量等进行审核,不得销售禁售或不合格商品。履行缺陷产品处置义务,一旦知悉商品存在缺陷,须立即停止推广销售,配合告知消费者并协助退货退款。影响力较大的主播更应审慎选品,承担与其影响力相匹配的注意义务和社会责任。
要扛牢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人”的责任。坚持精准监管,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监测预警,聚焦重点消费品类及投诉多发经营者,提高靶向性。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行政执法,对不履行责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采取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推动主要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建立健全平台治理规则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制定自律规范,共同营造“双节”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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