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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执业药师的请示
咨询人         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源县盛阳大药房
时间         2024-12-09
内容         尊敬的省局领导: 您好! 兹有青海省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源县盛阳大药房(262分店)。位置在门源县浩门镇西门小十字处,已经营二十三年了,本人夫妻两人一直以此药店为生,全家四口人全靠药店维持生计,本店合法经营,从来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一直以来,富康总公司安排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经营方式,本人也准备学习报考执业药师工作中。在这个实体经济逐渐跌落的大环境下,现在聘请一名执业药剂师在本店上班确实是雪上加霜。况且我们本地方也没有多余的执业药师,一个小药店也聘请不起执业药师,本县上人口少,药店多,加之这几年经营状况很不好,我夫妻两人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所以请求贵局批准本店以原有远程审方模式为盼! 青海省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源县盛阳大药房(262分店) 2024年11月27日
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4-12-09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关于咨询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问题回复如下: 2020年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要求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青海省药监局同时出台了《关于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药监药管函〔2021〕55号),明确全省各级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总体要求,提出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过渡政策,西宁、海东在2023年底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海南、海西、海北地区,尚未单独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必须在2024年底全面配备执业药师;黄南、玉树、果洛地区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2025年12月31日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青海省人民政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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