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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互联网大量出现公司独家品种固本明目颗粒的假药
咨询人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10-22
内容         尊敬的局长: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举报一起制售假药的犯罪行为,求助领导督导查办此案,保障人民健康,维护企业信誉。 我公司在拼多多(店铺名为“金河藏品”)、淘宝(店铺名为“金诃藏品”)等平台发现有商家店铺仿冒我公司独家国药准字号产品“固本明目颗粒”包装图片上架药品,与商家沟通中商家推荐以我司产品固本明目颗粒包装图片为背景的药品,宣传丁老师监制的内部小金条,经过我司初步判断该药品为假药,当即从该店铺购买此商品,到货后发现外包装完全仿冒我司产品外包装,从外包装能够明确看出此药品无R标,无老字号标贴,生产批号假冒,无药品监管码,无药品OTC标志,确定为仿冒我司固本明目颗粒的假药。 鉴于上述事实,我司报案并求助相关部门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公司保证以上举报内容真实有效,愿意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4-10-2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案件已经移送公安机关。我局对公安机关商请提供认定意见等协助的,按照《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检验认定工作指南》要求及时出具认定意见书等协助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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