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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第17号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青海帝玛尔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通告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注销青海帝玛尔藏药药业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通告。
附件: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生产地址 | 许可项目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发证日期 | 有效日期 | 备注 |
青海帝玛尔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 青妆号20190002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三路25号
| 粉单元(散粉类:沐浴盐) | 李耀华
| 李耀华
| 2019年12月10日 | 2024年12月10日 | 企业申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