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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媒体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项目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现诚意邀请各符合条件的媒体参与该项目的采购工作。
一、服务内容:制作药品安全科普作品,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图表、视频等形式,通过在主流媒体、政务新闻、互联网(覆盖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B站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有效传播合理用药知识,提高我省各族群众用药安全科学素养。
二、采购预算金额:24万元。(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或企业单位,提供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工商登记须在有效期内;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经营范围的变更日期在本项目发布公告日期之后(含发布当天)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人员配置及宣发平台要求:1.团队核心成员须具备省市级主流媒体全职工作经验,且拥有专业视频拍摄制作能力与运营实操经验;2.团队所属机构须具备多个青海本地媒体账号及百万级粉丝平台的成熟运营基础,熟悉各平台运营规则,拥有多次单条短视频超千万播放量案例;3.团队制作人员配置须满足:主策划 1 名、编导 1 名、文案人员 1 名、专职摄影师 3 名、后期制作人员 2 名、配音员 1 名,且成员须在相关领域持有省级及以上奖项或专业资质证书。
五、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报价的单位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1日—16日8:30至17:00提交以下纸质资料报名,具体如下:
1.公司(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报价函及公司(单位)管理团队的介绍及其相关经验、相关业务的经验及优势介绍(加盖公章)
4.投标承诺书及企业(事业)关系关联承诺书(加盖公章)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8号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楼513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65616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