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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化妆品检查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1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化妆品监管处 阅读次数:1284701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化妆品检查员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促进我省化妆品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经系统培训、考试摸底、综合考评,确定韩晓萍等17人为我省省级化妆品检查员(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希望全体省级化妆品检查员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严守纪律、廉洁规范的原则,为做好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履职尽责。省药品审评中心,要把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列入重点工作目标同步推进,依职责做好检查员考核工作。
附件:第一批省级化妆品检查员名单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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