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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召开2023年度化妆品安全风险会商会
发布时间: 2023/11/30    作者: fxz    文章来源:化妆品监管处    阅读次数:2962

11月29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23年度化妆品安全风险会商会,旨在分析研判我省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研究落实化解风险隐患的举措。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积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化妆品监管处、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西宁市、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相关单位从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案件查办、宣传培训等方面分别汇报了2023年度开展的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通报了2023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中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针对各环节环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研判,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性意见。

党积庆强调,一要加强风险会商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风险会商制度,统筹好检验监测、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加强风险隐患分析,提升监管工作的靶向性和精准性。二要强化能力提升。省、市(州)县(区)要多开展化妆品基础培训,构建教、学、练、检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检查队伍人员的综合素质,突出检查、抽样工作实景训练,综合考核评定后方可从事现场检查和抽样工作。逐步建成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化妆品检查队伍。 三要强化不良反应监测质量。加强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精准监测和报告质量,发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作用,引导监测哨点高质量报送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及时掌握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为风险评估和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强化科普宣传和培训。对消费者开展化妆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化妆品,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梳理法规“必知必会”内容,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法规培训,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五是要发挥好基层监管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监督检查、监督抽样、风险监测、舆情监测、不良反应监测及案件查办等工作重心下移,发挥基层监管潜能最大化,使化妆品监管工作在基层托得住、管得好、落得实。

此次会商会,为省局进一步做好我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谋划明年工作重点提供了有力借鉴。以此为契机,省局应加强与基层和技术支撑单位的协作配合,树立全省化妆品监管“一盘棋”的思想,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为我省化妆品行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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