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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3/03/02 作者: zhzzw 文章来源:医疗器械处 阅读次数:430442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青药监许可〔2023〕7号
申请人:青海瑞朗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证照类别及编号:916301003108413666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严小村
法定代表(负责)人:陈松林
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3日向本局提出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便携式电子视频肛肠镜注册申请,本局于2021年12月13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决定准予申请人医疗器械产品延续注册许可,核发《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行政许可有效期至2028年1月17日。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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