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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假冒化妆品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12 作者: 化妆品处 文章来源: 阅读次数:1574623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告要求,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排查。凡涉及《通告》所述假冒化妆品的,一律停止销售,并视具体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检查结果及时上报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附件:《关于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慧豪魔颜美人焕彩亮肤霜”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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