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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品监管局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省药品监管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强化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推动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织密用药用械质量“安全网”,为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药监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监管。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一项根本工作,以“四个最严”要求为基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管局、省委省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对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制定检查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强化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抓监管。全面加强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的指导和联动,畅通信息交流,形成省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工作组协调配合共同抓的工作机制。组织四个专项督导组深入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盯住整改,确保质量安全。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抓监管。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经营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产品采购、查验、冷链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是否严格落实等,组织精干力量对全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100%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964余人次,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企业75家,使用单位318家。
下一步,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做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管工作,加强对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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